教学发展
»  学术沙龙
»  专题讲座
»  工作坊
友情链接
首页  教学发展  工作坊

上海中医药大学教师发展中心教学助理实施办法

当前浏览次数:14607

 、宗旨

    上海中医药大学教师发展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为建立并落实全校性教学助理(Teaching Assistant, 简称TA)制度,提升全校课程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学习成效,特别制定此教学助理实施办法,由教学助理辅助专任授课教师,开展工作,并于每学期期末由中心评选表现优异的教学助理,以兹奖励。

、教学助理的工作内容

    依据本校各学院教学活动的需求,教学助理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课前准备的协助:

  •       协助搜集与制作教材(例:讲义或个案资料搜集)。
  •       协助准备分组活动。
  •       协助辅导文献阅读。
  •       协助操作教学媒体。
  •       协助设计与更新课程网页

2、课堂教学的协助:

  •       协助引导分组讨论。
  •       教学媒体器材操作。

3、课外辅导学习:

  •      协助教导学习落后同学。
  •      协助指导学生资料搜集方法。
  •      协助辅导报告撰写技巧。
  •      协助讲解作业解答。
  •      协助带领课外讨论 (例:个人或分组)。

4、其它协助:

  •      课程阶段性小考试的出卷、改卷和点评。
  •      分析学生情况并与老师讨论学生学习状况。
  •      协助回复学生疑难问题(例:msn、e-mail、个别讨论)。

、申请要点

1、申请对象与原则

  •     由本校专任教师提出申请。课程以基础必修课程及列入课程建设的课程为优先。
  •     每位教师每学期以申请一位教学助理为限。

2、申请期程(略)

3、申请流程

     1)提出申请

     于学期开始前,由各科任课教师就课程计划及需求,自行挑选合适人选,以硕博士班学生且修习过该课程同时表现优异者优先。若该学科尚无硕博站点,则以本科最高年级成绩优秀学生为聘用标准。申请者请于规定期限内提出申请表。修此课程的学生不得担任该课程TA。

     2)人员审核

     教学助理的申请由「教学助理审核小组」审议。审核小组由教务处长担任组长,邀请相关专家召开审核委员会进行书面及会议审查,并于完成审理后,个别通知进入TA项目的教师。  

、助理补助

1、TA酬劳以奖金方式发放,每月为人民币500~800元,按课程的实际时间为依据。各学院可依据TA实际工作份量、性质及完成情况,自行分配。自行分配需按照TA提交的「工作周计划」中所记载的各周协助时数及工作内容。

2、工作时数:TA工作时数每个月以40小时为原则。教学助理参加培训活动的时数亦包含于每月工作时数中。

、助理培训

     所有参与教学助理项目的TA 均有义务参加本中心举办的教学助理的培训活动。

1、TA培训活动包括:期初工作说明会、 讲座、TA工作坊、心得分享、优良 TA颁奖典礼等。

2、如无法出席者,须出示请假证明,并于事后补看录像带补足时数。

3、教学助理需全程参加学期内教师发展中心举办的TA培训课程及专业成长课程。出席率将列入TA评鉴依据,出席率达100%者,始核发TA证书。

教学助理培训活动一览表

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