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杏林学者、优秀团队计划选拔条件及范围

         (一)杏林学者培养选拔范围为我校系统四十周岁(含四十周岁)以下,从事教学、科研、医疗等工作的青年人才,应具有博士学位和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优秀学科团队培育选拔范围为我校系统的二级学科、三级学科,现有的省部级以上重点学科建设领域及其研究团队不在此次申报范围内。
列入杏林学者培养的人员应具有以下基本要求:
1、政治素质:热爱中医药事业,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事业心强,品行端正,治学严谨,具有求实、创新、协作、奉献精神和高尚的职业道德。
2、专业水平:专业理论基础较扎实,具有发展潜力,勇于开拓,对本学科发展有创新性构想,在专业建设、学科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近五年来,在教学、科研、医疗等方面表现较为突出:
(1)教学方面:作为主干课程主讲教师,能胜任本科和研究生教学任务;参与过教学改革及课程建设项目,教学效果优良;参与一门以上规划教材的编写;作为主要参加者(排名前三位),获得过省部级以上教学成果奖;在重要学术期刊上发表过教育教学研究的论文;指导硕士研究生2人以上。
(2)科研方面:主持承担过国家级自然科学研究课题或部市级以上人文社科科学研究课题;参加或参与组织过全国性学术会议;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过省部级以上科学技术进步奖;发表有国内外重要影响的学术论文、论著。
(3)医疗方面:能独立开设具有中医特色的专病专科门诊;作为骨干参与名老中医工作室继承工作;参与编写具有中医特色的有影响的临床专著,发表高水平的临床研究论文;在更新诊疗技术方面能有创新思维并向全国其他地区推广。
根据各学科不同的特点,在对教学、科研、医疗业绩方面的表现可以在选拔过程中有所侧重。
3、知识结构:在本专业基础上有其他学科的学习、进修经历;能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和现代医学信息技术;能把握本学科前沿动态及特色和优势;在研究思路、研究课题、发表论文等方面,具有独特的视角,能独树一帜,发表自己的见解,并获得国内同行的认可。
4、管理能力: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在本学科中能团结协作,能承担学科秘书类的工作。
     (二)列入优秀学科团队培育的应具有以下基本要求:
1、具有承担国家及上海市重大科研任务能力,具备良好的工作氛围和环境条件的研究团队,整体水平处于同类学科的前列;
2、优秀学科团队学科(术)带头人年龄应在四十五周岁(含四十五周岁)以下,在本领域内具有较大影响,学术创新性强,品德高尚,治学严谨,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合作精神,在团队中有较强的凝聚作用;
3、学术水平、研究基地等方面已有较好的合作基础,具有相对集中的研究方向,团队成员有较好的合作基础,专业和年龄结构合理,通过建设将有实力争取省部级以上优秀学科团队或重点学科。